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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旅部:文化和旅游行业8项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即日起废止******

  中新网1月11日电 据文旅部网站消息,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11日发布关于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“乙类乙管”做好文化和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(以下简称通知)。通知指出,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,文化和旅游行业8项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同时废止。

  通知要求,准确把握“乙类乙管”总体方案精神。3年来,文化和旅游行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因时因势优化调整行业疫情防控政策,统筹疫情防控和行业恢复发展取得积极成果。

  当前,随着病毒变异、疫情变化、疫苗接种普及和防控经验积累,我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进入新阶段,面临新形势新任务。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,坚持人民至上、生命至上,坚持科学防治、精准施策,坚持常态化防控和疫情严重期间应急处置相结合,平稳有序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“乙类乙管”后的防控政策,统筹疫情防控和行业发展。

  通知明确,认真落实“乙类乙管”总体方案要求。新冠病毒感染实施“乙类乙管”后,工作重心从“防感染”转到“保健康、防重症”,从风险地区和人员管控转到健康服务与管理。实施“乙类乙管”,不是放开不管,而是强调更加科学、精准、高效做好疫情防控,更好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。

  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,制定实施“乙类乙管”后行业疫情防控措施和疫情严重时的防控措施,确保各项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到位,保障文化和旅游活动正常开展,人员有序流动。要指导公共文化单位、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做好场所、活动的常态化疫情防控,科学佩戴口罩,做好清洁消毒和通风换气,降低病毒传播风险。疫情严重期间,可适时依法采取临时性的防控措施,及时应对、果断干预、科学处置。

  通知指出,扎实做好宣传引导和人员健康管理。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优化调整政策的解读,引导全行业客观认识我国防控政策措施优化调整的科学性和必要性,筑牢群防群控基础。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网站、微信、客户端等互联网平台的作用,全方位、多渠道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知识宣传引导。

  强调“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”,引导工作人员、参与文化和旅游活动人员自觉遵守防疫有关规定,坚持勤洗手、戴口罩等良好卫生习惯。开展工作人员培训,提高疫情防控意识和服务水平。提醒参与文化和旅游活动人员关注自身健康状况,做好个人防护。

  通知称,切实加强组织领导。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,组织落实好“乙类乙管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,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。要加强对公共文化单位、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的指导,明确工作目标,细化工作要求。要开展督导检查,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,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。公共文化单位、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要认真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,执行实施“乙类乙管”后行业疫情防控措施,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。

  通知还表示,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,文化和旅游行业8项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同时废止。

  附:文化和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废止目录

  一、旅行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(第六版)

  二、娱乐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(第六版)

  三、剧院等演出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(第七版)

  四、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(第六版)

  五、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(第三版)

  六、旅游景区疫情防控措施指南(2022年12月修订版)

  七、公共图书馆、文化馆(站)疫情防控措施指南(2022年12月版)

  八、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现场考级活动疫情防控措施指南(2022年11月修订版)

湖北考研成绩公布时间定了!******url:https://m.gmw.cn/2023-01/05/content_1303245414.htm,id:1303245414

  今天(1月5日)

 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了

  《湖北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

  招生考试(初试)成绩

  公布时间及复核办法》

  内容如下

  一、成绩公布时间及查询办法

  1. 成绩公布时间:2023年2月22日。

  2.成绩公布及查询办法:湖北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(初试)成绩由各招生单位公布,查询办法请见各招生单位公告。

  二、成绩复核时间及办法

  1. 复核申请时间:考生如对成绩有异议,可申请复核。复核申请时间:2023年2月22日-26日,26日后不再受理。

  2. 复核申请办法:考生须一次性向所报考招生单位提出复核申请,具体办法请见各招生单位公告。

  3. 复核科目: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的各科目。

  4.复核内容:网评科目答题卡扫描图像是否清晰、是否扭曲;网评科目是否由两名以上的评卷教师给分;主观题分数是否有漏记、错记以及统分差错等。评卷教师对评分标准的执行情况不属复核范围。违规考生各科目不予复核。

  5.复核结果反馈:申请复核的成绩如有差错,经相应学科评卷专家组、省评卷领导小组认定后予以更正。2023年3月4日后,更改结果由招生单位通知考生。对复核成绩无差错的,不反馈复核结果。

 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

  2023年1月5日

  转自 |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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